医师应当按照卫生计生委制定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
B、首诊医师签章
C、患者身份证明文件
D、为患者代办人员签章
E、二级以上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
为门(急)诊癌症疼痛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是注射剂或控缓释制剂以外的其他剂型,每张处方不得超过A、3日常用量
B、5日常用量
C、7日常用量
D、10日常用量
E、15日常用量
为门(急)诊患者开具的麻醉药品控缓释制剂,每张处方不得超过A、1日常用量
B、3日常用量
C、5日常用量
D、7日常用量
E、10日常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