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税务师事务所于近日为NM建筑工程公司代理纳税审查,注册税务师查阅了该公司的有关账证资料,本纳税期主要发
(1)该公司自建同一规格和标准的楼房3栋,建筑安装成本为6000万元,成本利润率10%。房屋建成后,该公司将其中一栋留作自用,一栋对外出租,取得租金收入200万元,另一栋对外销售,取得销售收入3500万元。
(2)该公司承接我国境内的某外国独资企业的建筑工程两起,其中一项工程在境外,工程总造价3000万元,另一项在境内,工程总造价5000万元。该公司将3000万元的境内工程分包给B建筑公司。工程结束后,某外国企业除支付工程价款,又支付给该公司材料差价款200万元、劳动保护费50万元、施工机构迁移费20万元、全优工程奖150万元、提前竣工奖100万元。该公司又将收取的五项价外费用的各一半支付给B公司。
(3)该公司和C建筑公司共同承接某建设单位一项工程,工程总造价2000万元。分工如下:工程合同由建设单位与C公司签订,该公司负责设计及对建设单位承担质量保证,并向C公司按工程总额的15%收取管理费300万元。
(4)该公司承接某商场建筑工程业务,其形式为实行一次承包到底,工程总造价1000万元,其中包括商场电梯价款120万元。工程竣工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按合同规定,商场对该公司处以5万元的罚款,并从其工程价款中扣除。此外,该公司在具体结算时,对电梯没有作为安装产值入账。
NM公司会计人员申报营业税计算如下:
(1)应纳营业税=200×5%+3500×5%=185(万元)
(2)应纳营业税=(5000-3000)×3%=60(万元)
代扣代缴营业税=3000×3%=90(万元)
(3)应纳营业税=300×3%=9(万元)
(4)应纳营业税=(1000-5)×3%=29.85(万元)
NM公司应纳营业税合计=185+60+9+29.85=283.85(万元)
代扣代缴营业税=90(万元)
分析要求:请指出该公司计算过程中的错误之处,并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