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中国人)、乙(英国人)、丙(美国人)、丁(中国人)、戊(日本人)、己(中国人)、庚(中国人)、辛(中国人)8
甲(中国人)、乙(英国人)、丙(美国人)、丁(中国人)、戊(日本人)、己(中国人)、庚(中国人)、辛(中国人)8人共同发起设立一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证券登记结算业务,拟定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发起人认缴3500万(其中,货币投资为2500万,首次出资2000万,剩余的在公司成立后两年内缴纳),其余的向他人募集。各项工作都准备就绪后,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就是不给予登记。公司登记管理机关不给予登记的理由是()。
A、公司的形式不对: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不能采用股份有限责任的形式
B、公司的注册资本太低:没达到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最低1亿元人民币的要求
C、发起人认缴的出资3500万低于公司法规定的最低法定比例
D、发起人首次出资不合法,其中的货币出资也不符合公司法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