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主要生产X牌卷烟,20XX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1)8月5日购买一批烟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
甲卷烟厂主要生产X牌卷烟,20XX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8月5日购买一批烟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万元,税款1.3万元。
(2)8月15日,将8月5日购进的烟叶发往乙烟厂,委托乙烟厂加工烟丝,收到的专用发票注明的支付加工费4万元,税款0.68万元。
(3)收回烟丝后领用一半用于卷烟生产,另一半直接出售,取得价款18万元,税款3.06万元。
(4)8月16日,销售X牌卷烟100箱(标准箱,下同),每箱不含税售价(调拨价格,下同)1.5万元,款项存入银行。
(5)8月23日,销售X牌卷烟200箱,每箱不含税售价1.26万元,款项存入银行。
注:乙烟厂无同类烟丝销售价格,国家税务总局核定的X牌卷烟计税调拨价格为每标准箱1.3万元。
要求:计算该烟厂当月应纳消费税和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