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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

被告人董玲(1978年9月出生),自1995年3月始在高福纺织有限公司做临时工,由于深受经理的信任,后

被告人董玲(1978年9月出生),自1995年3月始在高福纺织有限公司做临时工,由于深受经理的信任,后被安排至仓库轮值。1995年7月至11月间,董玲多次将仓库内的高级色纱窃出,交给表兄何任藏匿,商量若有合适的机会就将它们卖出去。董前后所盗色纱总价值一万余元。12月初,董的行为被公司发现,在经理的追逼下,董交出了所盗的色纱。该公司念其年纪不大,也已将所有色纱退还,故不再对其追究,只于12月6日作出开除董的决定。董认为自己老老实实退赃,没有对公司造成损失,反而遭到开除,心中不服,便继续在公司滞留住宿。12月11日下午,被公司经理发现后,又遭到训斥和驱赶,董怀恨在心,欲行报复。12月13日凌晨约3点40分,董玲离开留宿的四楼4B3宿舍时,拿了一盒火柴,走到四楼仓库的货梯边,乘四周无人之际,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堆放在仓库西南角的一小堆晴纶纱,便转身离开了现场。结果酿成大火,烧毁了四楼仓库内所有的货物和仓库北部用木板违章隔成的女工宿舍,燃烧时放出了大量的毒气。致使61名公司员工被大火烧死、毒死和熏死,15名女工受伤,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董玲作案后,坐长途汽车回到家中,当她知道事件的后果后,愈想愈怕,向自己的父母哭诉,希望父母为其隐瞒,因为当晚没有任何人看到她在工厂中的行动。她的父母感到事件严重,劝说她向政府自首,并待她镇定后陪同她到公安机关自首。董在公安机关交待了事件的全部过程。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主要收集到如下证据:(1)公司职员张某与李某证实,12月11日,公司经理训斥与驱赶董的事实;(2)公司女工林某称,董曾两次对她谈及要设法向公司报复;(3)女工吴某与陈某证明,董于12月12日晚6点至8点多,逗留在4B2宿舍;(4)女工郑某证明,13日凌晨3点多,董在女工宿舍洗脸,向其打听时间,郑告知其当时是3点15分;(5)消防部门推断,发火时间是13日凌晨4点;(6)保安员赵某证明,他第一个跑入现场,当时是4点零5分,他看到四楼仓库窗口冒烟。(7)消防部门的鉴定书确定,点火点在仓库的西南角,起火原因是明火,即排除电线起火、静电起火、烟头起火、自燃等原因;(8)董玲家邻居王某等7人的证言表明,董玲在13日回到家中后,对自己如何逃离火灾现场的说法前后不一;(9)董玲在公安处的多次供述,表述基本一致。请问:关于火灾事件中所列举的证据中,主要由哪几种证据种类组成?有无直接证据?这样的证据材料是否足以对董玲进行定罪?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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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被告人董玲(1985年9月出生)因被工作的公司开除,欲行报复。2006年12月13日凌晨约3点40分,董玲拿了
一盒火柴,走到公司四楼仓库的货梯边,乘四周无人之际,划着一根火柴,点燃了堆放在仓库西南角的一小堆晴纶纱,便转身离开了现场。结果酿成大火,烧毁了四楼仓库内所有的货物和仓库北部用木板违章隔成的女工宿舍,燃烧时放出了大量的毒气。致使61名公司员工被大火烧死、毒死和熏死,15名女工受伤,并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公安机关经过侦查,主要收集到如下证据:

(1)公司职员张某与李某证实,董某曾经对她们讲过公司经理训斥及驱赶过董某;

(2)公司女工林某称,董某两次对她谈及要设法向公司报复;

(3)公司女工王某的证言表明,13日凌晨3点多,王某曾在公司四楼仓库外遇到董玲;

(4)消防部门的鉴定书确定,起火时间大约是13日凌晨4点,起火点在仓库的西南角,起火原因是明火,即排除电线起火、静电起火、烟头起火、自燃等原因;

(5)董玲在公安机关的多次犯罪供述基本一致。

请回答:

(1)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主要由哪几种证据种类组成?(请按照证据种类,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等分类列举)

(2)其中哪些是直接证据?哪些是原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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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
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和樊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问题:

如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均未上诉,检察机关亦未抗诉,对被告人杨某、董某、樊某的一审判决,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分别应当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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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别董大唐高适

(),天下谁人不识君。(唐·高适《别董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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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被告:顾某,男,40岁,某私营企业经理。
被告:林某,男,30岁,某私营企业经理。
被告:卢某,男
被告:顾某,男,40岁,某私营企业经理。

被告:林某,男,30岁,某私营企业经理。

被告:卢某,男,28岁,无业人员。

被告人顾某,于1993年5月在广东省深圳市个人投资开办了私营企业全盛实业有限公司,自任总经理。1994年顾某得知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能从中赚取大钱,遂开始筹划这一发财之道”。自同年11月起,被告人顾某与其公司的另一经理林某开始以全盛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为他人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从中收取好处费。到1995年5月正,在短短的七个月内,被告人顾某、林某共先后为16家外贸进出口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28票份,价款3165万元,税款万元,卢某从中收取好处费2.7万元。案发后,追缴顾某赃款56.7万元,港币2500元和用赃款购买的皇冠轿车一辆等物。

【问题】对被告人顾某、林某、卢某应如何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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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以下哪项属于禁止进行短线交易的主体?()

A、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叔叔

B、上市公司董监高经法定程序收养的女儿

C、上市公司董监高的大姨

D、上市公司董监高的侄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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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董律师在承办一民事案件时,由于疏忽而将委托人的一份重要证据的原件丢失,致使委托人败诉,对此依法应当()

A、由董律师承担赔偿责任

B、由董律师和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由董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后,向董律师追偿

D、由董律师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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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董虎臣谈笑间一个轻率决定使国家损失逾亿元因为决策失误而被追究渎职者法律责任的还不多见。董
虎臣被捕入狱在广东政界及金融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1993年3月,作为中国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行长的董虎臣,在事前未经省建行任何集体研究,也未按有关规定报请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及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情况下,一个人便轻率决定,在香港注册成立了“坚丰金融财务有限公司”。1994年7月董虎臣赴香港坚丰金融财务有限公司“考察工作”,坚丰公司向董虎臣汇报说,他们准备与香港的宏贸公司、利荣洋行等公司合作投资购买香港威灵顿广场。听完汇报后,董虎臣头脑一热,当即拍扳同意。他认为坚丰公司在投资此项目后,可净赚3000万港元。于是董虎臣不经过任何集体讨论,先后投入了1.06亿港元。而完成购买威灵顿广场这笔巨额交易,其前提条件是,购买方必须将威灵顿广场抵押给该广场业主爪哇集团,倘购买方余下的那80%借款到期不能归还的话,爪哇集团将有权将该广场拍卖抵偿债务。令董虎臣万万料想不到的是,威灵顿广场却未能以高出原价的价格卖出去,而向爪哇集团偿还8.2亿港元的借款期限已到。此事被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发觉后,立即于1995年7月1日及时免除了董虎臣的行长职务,并于同年8月作出不再对威灵顿广场继续投资的决定,以避免给国家造成更为严重的经济损失。1995年8月,威灵顿广场5楼以上的写字楼部分,以5.45亿港元卖给了香港荆丰置业有限公司,用于偿还爪哇集团的借款。坚丰金融财务有限公司所投入到威灵顿广场项目的1.06亿港元损失一空,血本无归。同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董虎臣“玩忽职守”一案交由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审理,1996年2月对董虎臣执行逮捕,并查出董虎臣收受贿赂30万港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玩忽职守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及受贿罪判处董虎臣有期徒刑13年。(资料来源:钱江晚报1999年3月4日,焦东辉文)案例分析:1从这一案例可以看出,董虎臣的轻率决策给国家造成了巨额损失。从整个决策过程来看,这一决策主要违反了决策的哪些基本原则和基本程序?2你认为应从这一决策案例中应吸取哪些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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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董律师在承办一民事案件时,由于疏忽而将委托人的一份重要证据的原件丢失,致使委托人败诉。对此依
法应当如何处理?()

A.由董律师承担赔偿责任

B.由董律师和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C.由董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董律师追偿

D.由董律师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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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董媲是一名手机研发人员,一天公司主管告诉董媲如能在一个星期内完成一款手机产品的设计工作,事后将给予董媲丰厚的报酬,并且还有可能成为公司合伙人。面对诱人的条件,董媲确实很心动,但思考之后董媲却拒绝了,请用期望理论分析,董媲拒绝的可能原因()

A.成为公司合伙人效价太低

B.完成工作任务的期望值较低

C.小张对主管缺乏信任

D.以上说法都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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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2006年9月,董某到某银行取款时,意外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多了50万元存款。经查,是银行误将一个与董某同名同姓人的存款存入董某的卡里。此种情形可构成()。

A.意外事件

B.不当得利

C.赠与行为

D.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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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题

董某系甲市某国有饭店的经理,他与当地派出所民警白某关系甚好。董某向白某透露,饭店想提供色情服务,希望派出所能高抬贵手。白某暗示董某,派出所不会难为他们的。董某遂将单位的两辆崭新的桑塔纳轿车送给派出所。二单位相安无事。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董某的行为构成行贿罪,其单位不构成犯罪

B.董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其单位构成行贿罪

C.董某的行为构成犯罪,其单位构成对单位行贿罪

D.董某的单位构成对单位行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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