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业主刘忠于2019年5月在天河区购买了一套住宅,那么这套住宅…”相关的问题
第1题
客户李玉和刘明于2018年5月结婚,婚前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以李玉和刘明夫妻二人的名义通过全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位于西山区的住宅,2019年1月李玉和刘明离婚,那么关于该住宅的分割以下说法正确的是哪几项()
A.分割时李玉和刘明可以各占50%
B.分割时李玉和刘明可以按照之前的约定进行分割
C.该住宅归双方父母
D.按照各自父母出资的比例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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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刘西西在2016年5月以个人名义通过商业贷款的方式购买了一套位于西山区的住宅,刘西西与李成于2017年5月结婚,婚后夫妻二人共同还贷,刘西西于2018年6月将该住宅出租,2018年12月刘西西与李成向法院申请离婚,那么该住宅将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则该说法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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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业主刘青松于2019年6月出售桂林市的一套住宅,该住宅为刘青松父亲于2018年5月赠与刘青松,产证面积41.30㎡,房屋性质为商品住房,原产权证登记日期为2017年5月25日原值为36万。客户小朙在桂林有两套住宅,关于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说法正确的有哪些()
A.个税需要交1%
B.增值税需要交5.3%
C.契税需要交1%
D.不需要交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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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张然2016年5月结婚,其父母于2019年5月出资全款购买了一套住宅,登记在张然单人名下,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张然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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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业主王明2018年以公司名义在丰台购买了一套住宅,该房网签日期是2018年3月25日,产权证登记日期是2018年3月30日。那么该房最早要在2021年3月31日之后才可以再次出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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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周浩2016年5月结婚,2019年5月由其父母出资全款购买了一套长春市内的住宅,并登记在周浩名下。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周浩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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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张三,于2016年5月结婚,2019年5月由其父母出资首付购买了一套柯桥区的住宅,并登记在张三名下。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张然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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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张然,于2016年5月结婚,2019年5月由其父母出资全款购买了一套龙华区的住宅,并登记在张然名下。那么该房产应认定为张然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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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客户李枚,深户,名下无住房贷款记录,2018年5月31日与配偶杨淳真在深圳判决离婚,杨淳真2015年在深圳贷款购买了一套住宅类房产且于2018年6月出售;李枚准备2019年7月在深圳购买一套住宅类房产,交易管家曾红星告诉客户可以首付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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