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于某,1990年与妻子离婚,所生两个子女由前妻抚养,1995年,于某到西班牙经商。2001年与一
问:1.于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2.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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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1.于某在西班牙的婚姻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2.本案应如何适用法律?说明理由。
第1题
[案情介绍]
中国公民王华实与中国公民付春花于1987年在北京结婚,婚后生有一子。1990年,王华实自费到美国留学,后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一家公司找到工作。王华实赴美后,付春花抚养孩子,伺候老人,并常给丈夫寄些衣物。1997年8月,王华实以夫妻长期分居为由在安大略省多伦多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在离婚起诉书中隐瞒了他与付春花生有一子的事实。付春花收到诉状后气愤万分,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作出缺席判决。判决付春花与王华实离婚,王华实承担儿子抚养费每月350元。与此同时,加拿大安大略省多伦多法院也审理了王华实提起的离婚案,付春花未到庭,多伦多法院判决王华实与付春花离婚。
第2题
A.应该承担对父亲的赡养义务
B.可以不承担对父亲的赡养义务
C.只承担对母亲的赡养责任
D.其他
第3题
美国公民甲(男)于1990年8月在中国海南旅游期间与中国公民乙(女)相识并恋爱,甲在海南观光数日后返美。1991年7月17日乙应甲邀请赴美,在美国办理了结婚登记。1991年8月2日,乙以双方婚前了解不够,无法建立感情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下列选项哪个是中国法院审理该离婚案时应适用的准据法?()
A.美国法
B.中国法
C.同时适用美国法和中国法
D.法院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中国法
第4题
中国公民李某与王某于1984年在中国结婚。1990年李某去美国定居。王某与李某分离后,常有通信联系,王某也于2000年赴美与某共同生活。自2002年起,李某与王某每年回国探亲一次,并先后购买了宁波市江东荷花一村住宅一套,鄞县莫枝镇钱湖西路住宅一套,翻建了鄞县莫枝镇东街住房三间。2005年3月,王某与李某在美国发生矛盾,李某独自来中国同一妇女同居,2010年10月,王某到中国,要求李某断绝与同居妇女的关系,李某不听,并回美国办理了与王某的离婚手夹又以挂失为名提取了夫妻在美国合存的存款8万多美元。2015年3月,李某又来到中国,并于同年8月17日持美国密苏里州杰克进郡巡回法庭作出的离婚判决书在宁波市民政涉外婚姻登记处办理了与原同居妇女的结婚登记。2018年12月14日,王某向宁波市中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确认李某与同居妇女的婚姻关系无效。问:(1)该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什么问题?为什么?构成该问题的三个条件是什么?(2)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该案应如何处理?
第5题
王华石的代理律师通过邮寄的方式向付春花送达传票,该传票在我国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为什么? 2.在加拿大多伦多法院已经受理王华石离婚诉讼后,我国法院能否受理付春花的离婚诉讼?
第6题
A.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申请应附有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书正本及经证明无误的中文译本,否则不予受理
B.对于人民法院就承认外国法院离婚的判决作出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上诉
C.申请人不在国内的,由申请人原国内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D.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中的夫妻财产分割、生活费负担、子女抚养方面判决的承认执行不适用该规定
第7题
A.李某、英籍女
B.王某、张某
C.赵芸、英籍女所生子女
D.刘真、刘芳
第8题
A.美国法
B.中国法
C.同时适用美国法和中国法
D.法院可以选择适用美国法或中国法
第9题
第10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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