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公司2007年9月发生部分有关供应过程的业务如下: 资料一:9月“原材料——甲材料”账户期初余额为:数量4000
东方公司2007年9月发生部分有关供应过程的业务如下:
资料一:9月“原材料——甲材料”账户期初余额为:数量4000千克,单位成本20元,金额80000元,假设其他材料无期初结存。“在途物资”账户的期初余额为42000元。
资料二:本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 5日,从光明公司购进甲材料1000千克,单价20元,计20000元,进项增值税3400元,对方代垫运杂费600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达。
2. 8日,从光明公司购进的甲材料如数验收入库,实际成本为20600元。
3. 12日,上月从光明公司购进的甲材料2100千克如数验收入库,实际成本为42000元。
4. 15日,从光明公司购进甲材料1000千克,单价20元,计20000元,进项增值税3400元;乙材料2000千克,单价15元,计30000元,进项增值税5100元。货款及运杂费1200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未到。
5. 19日,生产车间制造产品领用甲材料1500千克,按期初结存单价发出。
6. 21日,15日从光明公司购进的甲、乙材料到达,如数验收入库(运杂费按所购材料重量比例分配)。
7. 25日,从西华公司购进甲材料2000千克,单价20元,计40000元,进项增值税6800元;企业开出一张期限为4个月的商业汇票。
8. 27日,从西华公司购进甲材料3000千克,单价19.50元,计58500元,进项增值税9945元,对方代垫运杂费855元,抵冲上月预付款50000元,其余 19300元暂欠。材料如数验收入库。
9. 29日,从西华公司购进甲材料2000千克,单价20元,计40000元,进项增值税6800元。货款及运杂费1200元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到达。
10.30日,开出支票30000元支付前欠西华公司货款,剩余部分作为预付款。
要求:
1. 根据上述经济业务编制会计分录。
2. 根据会计分录登记“在途物资”和“原材料”总分类账,登记甲、乙材料明细分类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