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A公司需要一笔2亿美元的中期贷款进行工程建设,遂委托B银行为牵头银行组织贷款,并向B银行提交了委托书,委托
书载明了贷款金额、利息率以及适用法律和法院管辖权等内容。B银行则向A公司出具了一份义务承担书,表示愿意承担为借款人组织国际银团贷款的义务。此后,B银行与A公司就借款协议的各项条款进行了谈判,签订了一项借款协议,协议除了规定一般借贷协议的内容外,还规定B银行可以通过转售参与贷款权给其他愿意提供贷款的银行筹集资金,并统一由B银行将贷款提供给A公司,最后,B银行通过订立出售参与协议,将参与贷款权转让给十家各国银行,筹集到1.5亿美元,连同自有资金5000万美元,共2亿美元贷给了A公司。后B银行因受金融危机影响而破产,致使参与银行的贷款无法按期收回,遂发生纠纷。请问:国际银行贷款中的牵头银行破产,参与银行是否可以直接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
如搜索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