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2003年8月10日,某市甲电器集团公司与某县对外贸易公司化工建材分公司签订一份价值203765元的冰柜、空调
法院在审理中查明:汇票密押错误,系某县支行工作失误所致。在甲电器集团公司要求兑付汇票过程中,某县支行先后发出4封电报催收。付款单位以有纠纷和汇票方汇款人刘某挪用公款为由,电告某市分行协助不要解付,要求汇票作废处理,退回某县支行。
此外,在甲电器集团公司要求兑付汇票过程中,某县人民检察院出具通知函,以刘某挪用公款为由,要求某县支行不得更改密押。其间,某市分行根据内部结算办法规定先后发出几封电报给某县支行,要求进行查询答复、更改密押,但某县支行始终未更改密押。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