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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可以适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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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可以适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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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执行的期限是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不可继续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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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既可以适用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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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规定: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优惠。()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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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规定,湖南省内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A.8000元
B.9600元
C.12000元
D.1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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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19〕21号)规定,重点群体人员、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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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退役军人部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2019〕21号)规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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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执行的期限是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纳税人在2021年12月31日享受本通知规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3年的,不可继续享受。()此题为判断题(对,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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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
A.4000,50%
B.6000,30%
C.8000,20%
D.120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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