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清华大学无线电系电子学专业
B.清华大学无线电系无线电技术专业
C.北京大学计算机系电子学专业
D.北京邮电学院有线专业
第1题
A.清华大学无线电系电子学专业
B.清华大学无线电系无线电技术专业
C.北京大学计算机系电子学专业
D.北京邮电学院有线专业
第2题
刘某为北京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博士研究生。根据1996年1月24日北大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审查结果(北大学位评定委员会共计21位,对刘某进行审查时到场16位委员,6票赞成,7票反对,3票弃权),北大决定不授予刘某博士学位,只授予其博士结业证书,而非毕业证书。此后,刘某曾多次向系、院有关部门询问未获得学位的原因,也曾向国家教育部反映情况,均未得到答复。1997年他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北京大学,法院以“尚无此法律规定"为由不予受理。1999年7月,刘某在报上看到“北京科技大学本科生田永诉学校拒发‘两证’行政诉讼案,田永胜诉”一事的报道后,带着报纸再次来到该法院,这次院方受理了他的诉讼。诉讼中,刘某提出两项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撤销北大拒绝颁发其博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决定;(2)请求法院判决北大颁发其博士毕业证书并对其博士学位的授予重新予以审查。 请回答下列问题:高等学校能否作为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成为行政主体。从而在行政诉讼中成为适格的被告?
第7题
案例分析 刘文早年丧偶,现有三室一厅的房屋一套。刘文有四个子女,大儿子在外地成家并工作;其他三人均在本市,其中二儿子有工作并已成家,另有住房;三儿子未婚,但已工作,在单位居住;四女儿正在读书,与刘文共同居住。2010年,刘文因病去世,四个子女为刘文房屋如何分配产生争议。二儿子、三儿子和四女儿认为,三儿子尚未成家,应分得一间房屋;四女儿还在读书,长期照顾刘文,应分得其余房屋。二儿子也在本市,经常照料刘文,也应得到相应补偿。而大儿子长期在外地,未尽照顾父亲之责,不应分得房屋。对此大儿子坚决反对,认为自己享有继承权,家庭负担又重,理应分房。最后四人未达成分割协议。不久大儿子因要回去上班先行离开。后来,张某主动要求购买该房,于是三人告知大儿子有人高价购房,大儿子书面表示同意。于是,三人将房屋卖给了张某,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大儿子知道后,觉得价格偏低,认为合同无效,从外地赶回本市要求张某搬出并退还房屋。
请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该房屋属于何种共有?
(2)大儿子有无权利分得该房屋?
(3)二儿子、三儿子、四女儿有无权利出卖该房屋?
(4)张某是否有权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5)大儿子有无权利要回房屋?大儿子的权利如何保障?
第8题
问:刘陆根应以谁为被告?法院对其债务应如何判决?说明理由。(案例分析题)
第10题
A.当事人有申请一切诉讼参与人员回避的权利
B.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
C.诉讼当事人可在一审裁判生效后提起上诉
D.当事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帮自己进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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