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元
B、58080元
C、45180元
D、31080元
第1题
A、0元
B、58080元
C、45180元
D、31080元
第2题
李志的伤残补助金,胡丽的集资人股收益的性质为()。
A.伤残补助金和集资收益均为个人财产
B.伤残补助金为个人财产,集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
C.伤残补助金为夫妻共同财产,集资收益为个人财产
D.伤残补助金和集资收益均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3题
该餐馆的做法是否正确?为什么?()。
A.正确。因为周丽已无正常人的劳动能力
B.正确。因为周丽是自己不小心受伤,与餐馆无关
C.不正确。餐馆老板应付给周丽加班费再将其解雇
D.不正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法,该餐馆属于个体经济组织,应受劳动法调整。该餐馆与周丽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餐馆应承担周丽的医疗费和营养费
第4题
A.应不公开审理
B.可以不公开审理
C.应公开审理
D.可以不公开审理,但应公开宣判
第5题
患儿,3岁,高热2h,腹泻,抽搐3次,神志不清,于2002年8月急诊入院。
应首先作的检查是()
A.脑脊液检查
B.脑电图检查
C.血白细胞分类
D.血涂片找疟原虫
E.灌肠或肛门试子检查粪便常规
第6题
赵刚(男)和黄丽(女)夫妇二人父母均已过世。赵刚的弟弟赵强好吃懒做,经常靠赵刚接济。2002年,女儿赵莎与工程师郑涛结婚,2004年生育一子郑天天。儿子赵峰大学四年级。2005年3月赵莎因病去世。郑涛因工作繁忙,经常将儿子郑天天交给赵刚夫妇照管。2006年5月,赵刚开车途中与一辆违章行驶的汽车像撞,当场死亡。赵刚夫妇的住房经评估折合人民币40万元,银行存款有20万元。在料理赵刚后事过程中,家人发现赵刚生前立有两份遗嘱,一份2005年3月订立,经过公正机关公证,将自己的全部财产均分成两份,分给黄丽和郑天天;另一份在2006年4月订立,是本人亲自书写的,遗嘱中将自己所有财产留给妻子黄丽。
理财规划师在为客户制定财产传承规划时,()的说法错误。
A.可以通过设立遗嘱进行财产传承规划
B.要完全尊重客户的财产传承意愿,而无须考虑是否合法
C.可以通过设立遗嘱信托实现客户的财产传承意愿
D.财产传承规划只能针对客户的个人财产设立
第7题
男,3岁,高热2h,腹泻,抽搐3次,神志不清,于2002年8月急诊入院应首先作的检查是()
A.脑脊液检查
B.脑电图检查
C.血白细胞分类
D.血涂片找疟原虫
E.灌肠或肛门试子检查粪便常规
第8题
2002年3月,王晶与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签订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被聘为该公司高级工程师,同年9月公司送王晶等去国外考察培训,培训费用每人约53000元。2003年9月回国后让王晶主要负责某重点项目的开发工作。2004年3月3日,王晶向公司递交了辞职书,第二天离开公司,因此耽误了该重点项目的开发进程,公司为另聘用技术开发人员多支出费用32000元。辞职之后,王晶于 2004年3月15日,又受聘于某计算机开发中心担任高级工程师,领取了工资并享受了福利待遇。
问题:
(1)王晶的做法是否合法?
(2)应该由谁来承担太平洋电脑设计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9题
第10题
中国公民吴某1982年到英国留学攻读博士学位,毕业后在英国就业并定居。1995吴某取得英国国籍。吴某在伦敦购买英国某公司股票10万股,购买别墅一栋。1985年吴某与俄罗斯籍公民丽莎结婚,2002年吴某为丽莎父母在俄罗斯购买住房一处,产权所有人登记为吴某。2004年2月吴某回中国投资1000万美元,与鸿雁公司建立合资企业。为了生活方便,吴某在南京购买1栋别墅。2007年3月,吴某在法国遇车祸死亡。吴某亲属因继承吴某遗产发生争议,诉至南京某人民法院。根据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法律,南京某人民法院应适用哪国法律审理这一案件?()
A.在伦敦的财产适用英格兰法律,在南京的财产适用中国法律,在俄罗斯的财产适用俄罗斯法律
B.在伦敦的不动产/动产适用英格兰法律,在南京的不动产适用中国法律,在南京的动产适用英国法律,在俄罗斯的不动产适用俄罗斯法律
C.在伦敦的不动产适用英格兰法律,动产适用中国法律,在南京的不动产适用中国法律,在南京的动产适用中国法律,在俄罗斯的不动产适用俄罗斯法律
D.本案在中国法院起诉,适用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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