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李某的个体餐馆2014年2月开业,因一直未申报纳税,县地税局几次通知其申报,其拒不申报。2014年10月14日县地税局稽查核定该餐馆欠缴税款5万元,于2014年10月17日作出补缴税款和加收滞纳金,并处以罚款10万元的决定,并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通知该企业,企业未提出听证要求,税务机关3日后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李某认为罚款过重,于2014年10月27日仅向税务

查看答案
如搜索结果不匹配,请 联系老师 获取答案
您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可能会需要:
您的账号:
发送账号密码至手机
发送
更多“李某的个体餐馆2014年2月开业,因一直未申报纳税,县地税局…”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根据以下资料,回答1~3题。

李某的发廊于2011年1月开业,因一直未申报纳税,县地税局几次通知其申报,李某仍不申报。2011年10月7曰县地税局稽查核定其欠缴税款5万元,并于2011年10月10日对李某处以补缴税款、滞纳金并罚款10万元的决定。王某是李某的好朋友,他认为地税局的罚款过重,所以劝李某不缴纳罚款。李某于2011年10月20日仅将税款和滞纳金缴纳且得到税务机关确认。同年11月14日,王某以自己的名义,针对罚款事项向市地税局邮寄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该市地税局2011年11月18日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以李某未缴纳罚款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书面通知了王某。回答以下问题,并阐述理由。

税务机关的处罚是否正确?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柴某经工商部门核准从事个体经营,并办理了税务登记。之后,清湖县地税局将个体户柴某的纳税方式由过去的定额缴税变更为自行申报缴税。2008年2月,因柴某不按规定如实申报,清湖县地税局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后,责令柴某限期申报缴纳相应税款、滞纳金、柴某要求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此外,清湖县地税局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决定对柴某处以10000元罚款,并通知其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柴某不缴纳罚款,于3月28日向法院起诉。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清湖县地税局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 )原则。

A.过罚相当

B.保障相对人权益

C.意思自治

D.案卷排他性

E.处罚法定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柴某经工商部门核准从事个体经营,并办理了税务登记。之后,清湖县地税局将个体户柴某的纳税方式由过去的定额缴税变更为自行申报缴税。2008年2月,因柴某不按规定如实申报,清湖县地税局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后,责令柴某限期申报缴纳相应税款、滞纳金、柴某要求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此外,清湖县地税局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决定对柴某处以10000元罚款,并通知其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柴某不缴纳罚款,于3月28日向法院起诉。根据上述材料请回答 75~78 问题:

第 75 题 根据《行政处罚法》和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清湖县地税局作出行政处罚时,应当遵循( )原则。

A.过罚相当

B.保障相对人权益

C.意思自治

D.案卷排他性

E.处罚法定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根据下文材料,回答题柴某经工商部门核准从事个体经营,并办理了税务登记。之后,清湖县地税局将个体户柴某的纳税方式由过去的定额缴税变更为自行申报缴税。2012年2月,因柴某不按规定如实申报,清湖县地税局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后,责令柴某限期申报缴纳相应税款、滞纳金,柴某要求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此外,清湖县地税局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决定对柴某处以10000元罚款,并通知其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柴某不缴纳罚款,于3月28日向法院起诉。

根据税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柴某对( )不服,必须先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向法院起诉。 查看材料

A.处以罚款

B.责令限期缴纳税款、滞纳金

C.不予核准延期申报

D.定额缴税变更为自行申报缴税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王某系一私营业主,主要从事室内装潢,2004年10月,县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王某承揽了一家商场的装潢业务,有偷税嫌疑.经查,发现王某于当年9月取得的商场装潢收入未入账,也未申报纳税,构成偷税,偷税数额5000元.此外还发现,王某还承揽一加油站装潢业务,收入也发生在9月,而且未申报纳税,偷税数额为6000元.对此,税务机关正确的认定、处理是( ).

A.如果王某两改偷税数额合并计算占当期应纳税额20%以上,则王某的行为构成偷税罪

B.王某的两次偷税行为是独立的,偷税数额不能合并计算,因此,不构成偷税罪

C.县地税局应依职权追缴王某所偷的税款及滞纳金

D.县地税局应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E.如果王某因本案中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又被移法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王某系一私营业主,主要从事室内装潢。2004年10月,县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王某承揽了一家商场的装潢业务,有偷税嫌疑。经查,发现王某于当年9月取得的商场装潢收入未入账,也未申报纳税,构成偷税,偷税数额5000元。此外还发现,王某还承揽一加油站装潢业务,收入也发生在9月,而且未申报纳税,偷税数额为6000元。对此,税务机关正确的认定、处理是( )。

A.如果王某两次偷税数额合并计算占当期应纳税额20%以上,则王某的行为构成偷税罪

B.王某的两次偷税行为是独立的,偷税数额不能合并计算,因此,不构成偷税罪

C.县地税局应依职权追缴王某所偷的税款及滞纳金

D.县地税局应依法移交检察机关处理

E.如果王某因本案中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又被移送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点击查看答案
发送账号至手机
密码将被重置
获取验证码
发送
温馨提示
该问题答案仅针对搜题卡用户开放,请点击购买搜题卡。
马上购买搜题卡
我已购买搜题卡, 登录账号 继续查看答案
重置密码
确认修改
温馨提示
每个试题只能免费做一次,如需多次做题,请购买搜题卡
立即购买
稍后再说
警告: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存在安全风险

为了保护您的账号安全,请在“赏学吧”公众号进行验证,点击“官网服务”-“账号验证”后输入验证码“”完成验证,验证成功后方可继续查看答案!

微信搜一搜
赏学吧
点击打开微信
警告:系统检测到您的账号存在安全风险
抱歉,您的账号因涉嫌违反赏学吧购买须知被冻结。您可在“赏学吧”微信公众号中的“官网服务”-“账号解封申请”申请解封,或联系客服
微信搜一搜
赏学吧
点击打开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