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一)建立健全些落实本单位全员(),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五)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和()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悦;(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A.安全生产责任制
B.分级管控
C.隐感排查治理
D.事故隐悦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