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王某,男,30岁,农民。被告人王某自1997年10月至1998年9月间,流窜于甘肃农村,采用帮助到城
【问题】
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并说明理由。
【问题】
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罪?并说明理由。
第1题
被告人陈某,男,30岁,农民。
1994年10月6日,被告人王某欲筹措一笔资金做螃蟹生意,找到其内弟陈某借钱。陈说:我没那么多钱,但同村张某因做预制板生意,手中定有大笔现金,只是怕不愿外借。”王某随说:我有一个办法,让他借也得借,不借也得借。”陈问什么办法,王随后说出绑架张某读小学的孩子的想法,并让陈某提供张子的相貌外部特征与放学路线,王某于第2天在张子放学路上将其挟持到等候的吉普车上,陈某驾车到县城,然后,王、陈2人将张子关进一间无人居住的地下室内。王写信给张。称:张老板,本人因急需一笔款项,烦请帮助1万元。有诚意将货于××日送到××处,我保证贵子安全。”
【问题】本案被告王、陈2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绑架勒索罪?绑架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是什么?
第2题
被告人,李某,男,25岁,农民。被告人,王某,男,22岁,农民。
被告人李某和王某是同乡,二人约好一同外出,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只好返乡。途中在株洲转车,二人身上所带钱已经所剩无几,看到车站附近有一杂货店,顿生邪念,商量去抢杂货店,就用剩余的钱买了二把匕首。深夜,二人手持匕首去敲杂货店的门,店主开门后,二人见店内有数人在打牌,犯罪行为难以得逞,转身逃跑,但均被抓获。
试问: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犯罪预备还是犯罪未遂?请说明理由。
第3题
问:王某的行为是属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应如何认定和处理?
第4题
案情:被告人:赵某,男,30岁,无业。
被告人:王某,男,15岁,无业。
被告人:洪某,男,31岁,无业。
赵某2000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2003年赵某刑满释放。之后,赵某染上毒瘾。因一直没有正当工作,赵某总是处于吃了上顿断下顿的状况。2004年的某日,赵某听说毒贩洪某新进了一批海洛因,便起了“黑吃黑”的念头。当晚,赵携带其购买的仿真枪一支,潜入洪某的住处。入夜后,洪某回家。一进门,赵某即用仿真枪抵住洪某脑袋,对洪某进行殴打,之后对洪某说:“听说你新吃进了一批白粉。见者有份,也给我分点。”洪某一听赶忙说:“有事好商量。如果大哥喜欢那东西,小弟我悉数奉上,孝敬大哥就是。”后洪某打开保险柜,从里边拿出一包“白粉”(约有250克重)交给赵某。见“白粉”顺利到手,赵某便离去,经鉴定,洪某构成轻伤。回到住处后,赵某打开抢来的“白粉”一尝,即大呼上当,原来洪某早就担心有一天被同道抢劫,一直用一包头痛药冒充海洛因备用,他交给赵某的只不过是一包头痛粉而已。赵某眼见发财梦将破,心有不甘,遂又生一计。他连夜将其手下马仔王某叫来,对王某说:“你不是一直想发大财吗?现在机会来了。这玩意是白色黄金,值大钱了,你帮我出去卖,卖到钱分你三成。”王某一听大喜,满口答应。二人遂将“海洛因”分成若干小包。接下来的几天,王某天天出去推销。到案发时,已卖出“海洛因”近20克。公安机关另查明,洪某曾让王某帮其出售真的海洛因50多克。
问题:
1.赵某抢劫洪某假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如赵某的上述行为构成犯罪,则其行为处于犯罪的何种完成状态,为什么?
3.就赵某让王某贩卖假毒品一节,赵某构成何罪?
4.王某帮助赵某贩卖假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罪?为什么?
5.赵某与王某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为什么?
6.如赵某的上述行为构成犯罪,则赵某是否具有法定的从重处罚情节,为什么?
7.在本案中,如王某的行为构成犯罪,那么应对其如何处罚?(仅要求回答处罚原则)
8.公安机关查明的洪某曾让王某帮其出售真的海洛因50多克的行为构成何罪,应如何处罚?
第5题
被告人王某,男,40岁,某国有砂布厂经理。
1990年1月,某五金商店(私营)负责人李某找到胡某联系购买砂布,要胡某提供帮助,所得利润共同分成。胡某找到有权定价和负责在本市区销售的王某,王某表示可(按符合厂里规定下浮范围)在厂价基础上下浮7%销售砂布给李某,然后帮助销往王某所辖销售业务单位。李某带胡某去自己所销售的5个五金交化公司,说某五金商店是其下属单位,要求他们按厂价下浮2%购买五金商店砂布,对方答应。此后,胡、王通过李某多次把砂布销往几个五金交化公司,共得货款60万元均汇往五金商店帐上。李某与砂布厂结帐,从中获取差价8万元。胡、王2人各获得好处2万元。
【问题】1.什么叫经营同类营业罪?
2.胡某、王某2人的行为是否构成同类营业罪?
第6题
A.刘某的母亲
B.王某的父亲
C.许某
D.关某
第7题
A.刘律师
B.田律师
C. 张某的父亲
D.王某的母亲
第8题
试问:王某的行为构成何种犯罪?请说明理由
第9题
被告人王某(男,43岁,某市公安分局行政拘留所看守人员),2002年8月18日在某市公安局看守所值班时,违反公安人员执行任务时严禁饮酒的规定,私自将该所招待修建工人喝的白酒倒出半碗(约3两)自饮,醉倒在值班室的床上,造成关押在该所7号监号内的叶某、余某等18名犯罪嫌疑人砸烂窗户后潜逃的严重后果。事件发生后,武装民警和该所干警搜捕时,被告人仍在熟睡,直到市公安局领导闻讯赶到该所才被唤醒。
问:被告人王某的行为构成什么罪?是玩忽职守罪还是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第10题
被告人王明(男,1985年8月13日出生)于2001年6月7日,为“找点零用钱用”,将邻居王某1岁的儿子林林偷出,然后打电话向王某勒索8万元,在要求迟迟得不到满足的情况下,杀害了林林。后因恐惧而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果对王明的行为进行追究,是否违反刑法关于未成年人应负刑事责任范围的规定,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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