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湖南省土地闲置…”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湖南省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税务、财政、发改、自然资源、住建、城市管理、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建立高效的工作联席机制,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
A.简化征收标准
B.简并征期
C.不断提高征管效率
D.降低征管成本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应坚持平稳接收、顺利划转、逐步规范的基本原则。()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前欠缴的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由原征收部门负责征缴入库。()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前欠缴的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由原执收()单位与税务部门做好()等工作,税务部门负责征缴,缴纳义务人或代征单位拒不缴纳的,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缴费义务人自行申报的,由城镇垃圾处理费主管部门核定缴费数额,出具()《湖南省城镇垃圾处理费缴款通知单》,缴费义务人持缴费通知单在规定期限内,通过电子税务局或税务部门征收窗口自行申报缴纳,并获取缴费凭证。
A.湖南省城镇垃圾处理费缴款通知单
B.湖南省城非税收入缴款通知单
C.湖南省城镇垃圾处理费缴费通知单
D.湖南省城镇垃圾处理费缴款凭证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前欠缴的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由原执收(监缴)单位和税务部门共同负责征缴入库。()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前欠缴的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由原执收(监缴)单位负责征缴。()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湖南省人防办关于明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人防部门与税务部门建立切实可行的(),确定联络员,征缴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双方及时沟通,共同协商解决。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自2021年7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征收()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自2021年7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征收的土地闲置费、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征收的按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的城镇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城镇垃圾处理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A.征收范围
B.对象、标准
C.分成、使用
D.非税收入票据
点击查看答案
第11题
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前欠缴的土地闲置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由原执收(监缴)单位与税务部门做好征管资料交接、欠费金额确认等工作,税务部门负责征缴,缴纳义务人或代征单位拒不缴纳的,按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点击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