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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保险公司经营外汇保险业务,向所在地外汇分局提交的与申请外汇保险业务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业务操作流程、资金管理和数据报送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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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自由贸易试验区内保险公司向所在地外汇局分局申请经营外汇保险业务时,必须要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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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保险公司经营外汇保险业务,应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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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应当持文件和资料,向所在地外汇局提出开办外汇业务申请;所在地外汇局初审合格后报上级外汇分局核准,由其发放《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各分局应在核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后()内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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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具有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其分支机构经营、变更或终止外汇保险业务需获得所在外汇分局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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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保险公司省级分支机构应按规定在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向其所在地外汇分局报告上月新申请经营、变更或终止外汇保险业务的本级及其以下分支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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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因特殊经营需要,非银行债务人需在所属分局(外汇管理部)辖区以外选择外债账户开户银行,应当经所在地外汇局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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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具有经营外汇保险业务资格的保险公司,其分支机构在取得保险公司或省级分支机构内部书面授权之日起可经营、变更或终止外汇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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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客户《携带外汇出境许可证》遗失可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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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客户《携带外汇处境许可证》遗失可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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