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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在澳大利亚注册的“GM”公司,其主要办事机构在新加坡,章程中规定其住所地在泰国,同时其在日本、美国和中国都有营业所,其中在美国营业所的业务最多,现GM公司因在中国做生意欠款被诉至中国法院。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本案中GM公司的民事行为能力应依新加坡法律确定
B.本案中GM公司的国籍国是澳大利亚
C.本案中GM公司的住所地应当是其章程指定住所所在地即泰国
D.本案中GM公司的营业所应当是其在美国的营业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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