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联合应用的指征:病原菌含有不同生长特点的菌群,需要应用不同抗菌机制的药物联合使用。()
单一药物可有效治疗的感染,一般不需联合用药,仅在下列情况时有指征联合用药:一、病原菌尚未查明的严重感染,包括免疫缺陷者的严重感染;二、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控制的需氧菌及厌氧菌混合感染,2种或2种以上病原菌感染;三、单一抗菌药物不能有效控制的感染性心内膜炎或败血症等重症感染;四、需长程治疗,但病原菌易对某些抗菌药物产生耐药性的感染,如结核病、深部真菌病;五、多耐药或泛耐药细菌,如多耐药鲍曼不动杆菌和铜绿假单胞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