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数年前推出“马可波罗”火腿肠,十分畅销,其包装、装潢颇具特色。近来,乙公司推出“波西米亚”火腿肠,外观与“马可波罗”火腿肠近似,很多顾客买回家以后才发现区别。另外,两种产品使用的注册商标明显不同,乙公司“波西米亚”火腿肠的外包装去年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权。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用户可以通过商标识别两种产品,因此乙公司行为并无违法之处
B.因为获得了外观设计专利授权,乙公司可以继续使用其包装、装潢
C.甲公司的包装、装潢使用在先,乙公司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D.若乙公司行为情节严重,监管部门可吊销其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