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 月 1 日,麓山公司与湘水公司签订一项购货合同,麓山公司从湘水公司购入一台需要安装的特大型设备。合同约定,麓山公司采用分期付款方式支付价款。该设备价款共计9000 万元,在 2020 年至 2022年的 3年内每年年末支付 3000 万元。2020 年 1 月 1 日,设备如期运抵麓山公司并开始安装,发生运杂费和相关税费 100万元,已用银行存款付讫。2020 年 12月 31 日,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发生安装费 200 万元,已用银行存款付讫。假定麓山公司的折现率为 6%,购买价款的现值为 8019 万元。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麓山公司该项特大型设备在 2020 年 12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金额为()万元。
A.8019.00
B.8319.00
C.8700.14
D.88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