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移交缉私部门后,查封、扣押时间将达到30日,且缉私部门未反馈…”相关的问题
第1题
移交缉私部门的稽查作业,缉私部门反馈决定不再需要查封、扣押的,稽查部门应当在接到缉私部门反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解除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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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移交缉私部门的稽查作业,缉私部门立案处理且需要继续查封、扣押的,稽查部门应当在解除查封、扣押的同时,协助缉私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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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移交缉私部门后,查封、扣押延期届满的,稽查部门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延期届满前,稽查部门按照规定作出《海关稽查结论》的,稽查组可以提前解除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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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查封、扣押期限届满的,稽查组应当及时解除查封、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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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查封、扣押的货物,稽查部门比照《海关涉案财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保管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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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稽查组应当对被稽查人改正情况进行检查被稽查人逾期不改正的,稽查部门应当移交缉私部门依法处理,并向海关企管部门通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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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严禁稽查人员擅自变更稽查范围,藏匿、隐瞒、销毁重要稽查证据和材料,消化应当移交缉私部门处理的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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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查封、扣押经批准延长期限的,稽查组应当制作《海关延长查封/扣押决定书》,告知被稽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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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查封、扣押的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以及相关电子数据存储介质,由稽查部门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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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因情况紧急稽查部门需要缉私部门提前介入的,应当填制《提前介入联系单》,缉私部门应当及时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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