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
单项选择题
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根据刑法理论,牵连犯()。
A.只能属于一罪,按从一重处断原则论处
B.都属于数罪,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C.除刑法有数罪并罚的规定外,其余的按从一重处断原则论处
D.除刑法有从一重处断的规定外,其余的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解析:对牵连犯的处罚,以前我国刑法学者普遍认为,应当依照从一重处断的原则。但是,在1997年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某些牵连犯的处罚明确规定为“数罪并罚”。例如,《刑法》第241条第4款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并有第二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第2款规定:“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于是,形成了《指南》中的观点:除刑法典中明确规定为数罪并罚的以外,其他的按从一重处断论处。考生一定要注意这种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