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申…”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特定对象应当不超过3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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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依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证券,应当由证券公司承销;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均属于前十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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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新规)中规定,发行股份数量上限为不超过发行前总股份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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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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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主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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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其减持适用《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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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应当采取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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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新规)中规定,发行对象数量不能超过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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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主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对象均属于原前()股东的,可以由上市公司自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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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根据规定,申请股票在科创板或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交易所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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