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在认识事物过程中,抽取其共同的本质属性或特征,舍弃其非本质属…”相关的问题
第1题
抽象是指从众多的事物中抽取出共同的、本质性的特征,而舍弃其非本质的特征。()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综合法又称概括法,是从许多事物中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属性,抽出共同的、本质的属性的方法。()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在头脑中把事物的本质特征和非本质特征区别开来的过程称为()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从已有的具体事实或个别性的结论出发,概括出一般性或普遍性结论的思维方法称为()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通过内在特征认识某一事物,就是通过辨识该事物得以产生的根据,来认识该事物的思维方法。()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数学概念是反映一类数学对象的()的思维形式。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下面不属于数学思维的方法的是()
A.归纳总结
B.分析与综合
C.抽象与概括
D.数学归纳法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就是把事物总体分解成它的各个组成部分,分别抽取其个别属性、方面、部分,进行单独研究。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人们在认识客观事物的过程中,不仅可以了解事物的表面特征,揭示事物的本质及其内在联系,同时还会对所反映的事物产生好恶或肯定或否定的态度。()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抽象是人们在研究活动中,应用思维能力,排除对象次要的,非本质的因素,抽出其主要的,本质的因素,从而达到认识对象()的方法。
点击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