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矿井编制生产接续和采掘设计时,和通防部门必须参加审查,矿井通…”相关的问题
第1题
二级公司通防副总工程师应有7年及以上通防专业经历;矿井通防副总工程师应有5年及以上通防专业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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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加强煤矿“一通三防”管理的特别规定》(山能集团发〔2021〕38号)规定:突出矿井必须设置通防专职矿长,其通防专业经历不少于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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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矿井通防管理“五图”是指: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防灭火系统图,安全监控系统图,瓦斯抽放系统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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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三量“规定,能准确地说明矿井采掘正常接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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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书面审查通过后,所有参加书面审查的人员均应到许可证涉及的工作区域进行实地检查、确认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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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煤矿防治水细则》明确要求,当发生较大以上水害事故或者因突水造成采掘区域或矿井被淹的,应当在恢复生产前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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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一通三防“一通”是指矿井通风,“三防”是指防治瓦斯、防治煤尘、防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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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湿度不得超过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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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突出矿井每季度进行一次防突避灾演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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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通风、安监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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