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自移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稽查组收到缉私部门退回决定的,应…”相关的问题
第1题
自移交之日起满30个工作日,并在制发《海关稽查结论》前,稽查组收到缉私部门退回决定的,应当继续完成稽查作业并再次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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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自移交之日起满30个工作日,并在制发《海关稽查结论》前,稽查组未收到缉私部门不予立案决定的,应当继续完成稽查作业并再次提交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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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自移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稽查组收到缉私部门立案处理决定的,应当继续完成稽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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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自移交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稽查组收到缉私部门不予立案决定的,应当直接完成征求被稽查人意见、提交稽查报告、制发《海关稽查结论》等稽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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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自移交之日起30日内,稽查组收到缉私部门移交情报经营处理决定的,应当继续完成稽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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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移交缉私部门处理的稽查作业,稽查人员应当自处级及以上稽查业务主管领导批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案件线索向缉私部门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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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移交缉私部门处理的稽查作业,稽查人员应当自处级及以上稽查业务主管领导批准之日起3日内,将案件线索向缉私部门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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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稽查人员应当自《海关稽查报告》提交审批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发《海关稽查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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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稽查移交缉私部门的作业,缉私部门经侦(调)查认为不构成走私、违规或决定撤案,但需要单独追征、补征税款的,不再退回稽查部门处理,由缉私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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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题
自送达《海关稽查征求意见书》之日起届满7日,稽查组未收到书面反馈的,继续实施稽查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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