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5日,承租人甲公司与出租人乙公司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从乙公司租入全新生产设备一台,不可撤销的租赁期为5年。每年年末支付固定租金120万元。租赁合同还同时约定:(1)租赁期届满时,甲公司享有优惠购买该机器的选择权,购买价为4万元,估计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20万元;(2)甲公司享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在租赁期间,如果甲公司终止租赁,需支付的款项为剩余租赁期间的固定租金金额。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乙公司发生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佣金1.48万元。2020年1月1日(租赁期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07万元,账面价值为460万元,预计使用寿命6年。乙公司综合考虑各种情形和迹象后,将该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其租赁内含利率为6%。不考虑余值等其他因素,下列有关出租人乙公司的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A.2020年12月31日未实现融资收益的余额为65.01万元
B.2020年应确认租赁利息收入的金额为30.51万元
C.2020年12月31日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价值为353.95万元
D.2021年12月31日应收融资租赁款账面价值为324.1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