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已经实现业务数据集中处理和系统整合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准开办…”相关的问题
第1题
业务经营活动不受地域限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应由其总行(公司)统一向中国银监会申请。()
点击查看答案
第2题
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将电子银行系统的开发、建设,电子银行业务的服务与技术支持,电子银行系统的维护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业务工作,委托给外部专业机构承担的活动。()
点击查看答案
第3题
外资金融机构的电子银行业务运营系统和业务处理服务器只能设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点击查看答案
第4题
金融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均需监管部门审批。()
点击查看答案
第5题
金融机构终止电子银行服务后,需要重新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时,可不需要重新申请。()
点击查看答案
第6题
金融机构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时,在一个申请报告中只可申请一种电子银行业务类型。()
点击查看答案
第7题
金融机构开办适用于报告制的电子银行业务类型,不需申请,但应参照银监会的有关规定,在开办电子银行业务之前1个月,将相关材料报送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点击查看答案
第8题
金融机构须通过银监会批准方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电子银行业务。()
点击查看答案
第9题
各银行对于已获准开办的新业务,可授权符合条件的下辖分支机构开办。各银行的分支机构须持上级行授权向当地银监局申请开办新业务。()
点击查看答案
第10题
A行申请开办电子银行业务时,可以在一个申请报告中同时申请不同类型的电子银行业务。()
点击查看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