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根据《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以下关于缔约国义务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缔约方必须保证从公约在本国(地区)生效之日起使其税则目录及统计目录与协调制度取得一致。但发展中国家缔约国,可以延期采用部分或全部的协调制度子目。
B、任何缔约国在采用HS制定本国税则目录和统计目录时,不得任意更改HS的编码、各种注释及归类总规则,不得更改HS的品目号顺序。但可在6位数级目录后增列更细的子目。
C、缔约国应按HS中4位数级目录公布本国的进出口贸易统计资料。
D、发达国家缔约国应向提出要求的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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