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为美国某技术公司的高级职员。因工作需要,他于2019年1月2日被美国总公司派往中国北京分公司工作,同年6月30日回国做工作交接和述职报告,期间没有出境记录。之后,他在2020年3月1日再次来到中国北京分公司工作,并于2020年10月1日回国。按我国税法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2019年因Dawd在中国居住,所以David需要对他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B.2019年David在中国居住的时间太短,所以David不需要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
C.假如Davd在2020年来华工作期间没有出境记录,那么他在2020年不需要对他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D.即使Davd在2020年来华工作期间回家探录20天(除此之外无其他出境记录),那么在2020年他也需要对他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