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甲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产品为实木门。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不含增值税销售额为2000万元。实木门的主要原材料是加工过的杉木板、榉木板等板材。除板材外其他可抵扣进项税额为100万元,请通过计算回答哪个方案是最优方案。方案1:甲公司从山区农民手中收购已加工过的杉木板、榉木板等板材800万元。方案2:甲公司从山区农民手中直接收购原木,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注明价款500万元,然后雇用农民加工成符合要求的板材,加工费300万元。
答案
方案1:直接从农民手中取得加工过的,若无法取得发票,这部分支出无法税前扣除取得发票也是普票,没法进项抵扣增值税2000*0.13-100=160方案二:可以抵扣进项500*0.1=50整体增值税2000*0.13-100-50=110所以,方案二最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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