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祖孙之间、兄弟姐妹之间的扶养义务是()。
A.无条件的
B.补充性的
C.只承担部分义务的
D.因祖孙、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不同而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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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B亲属扶养关系由于发生在不同亲属类型之间,其扶养效力、程度、方式因共同生活状态、关系的亲疏远近以及被扶养人的生活情景不同而迥异。传统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一般将亲属间的扶养义务区分为生活保持义务和一般生活扶助义务两类。生活保持义务通常发生在夫妻、父母与未成年子女之间,是指上述主体间基于维系家庭共同生活需要由法律强制规定的无条件扶养义务。生活保持义务发生于核心家庭成员之间,系维持共同生活所必需,因而具有无条件性,义务主体纵然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平,亦应在其能力范围内履行扶养义务,以使权利人与其共享同一生活水平。一般生活扶助义务是指一定范围的亲属间基于身份关系而应当承担限于其承受能力范围之内的扶助义务。与生活保持义务不同,一般生活扶助义务是有条件的、潜在的义务,系以不降低义务主体自身之相当生活水平为前提的。一般生活扶助义务非为维系共同生活所必需,因而是一种偶发的、补充性的扶养,是在保持义务人相当生活水平的前提下,给予生活困难确需扶养的亲属以扶助。我国《婚姻法》分别在第21条、第28条、第29条规定了成年子女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相互之间的扶养义务。《婚姻法》第21条第3款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第29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所列条文虽未使用生活保持义务与一般生活扶助义务这样的语词,但无论从条文排列还是义务条件的配置上都可以明显区分出两个层次结构的立法意旨。因此,本题正确选项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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