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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纸质证书补办事宜公告

2024-10-21 来源:赏学吧

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纸质证书补办事宜公告

近日,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人社厅发〔2023〕16号)的要求,云南省人事考试院发布公告,针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补办有关事宜作出规定。

一、补办条件及项目

1.补办条件

根据规程,电子证书和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已经制发了电子证书,则不再需要补发纸质证书。持有证书的人在申请纸质证书补办前,应当通过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电子证书是否已制发上线。如果电子证书已经制发,则持有证书的人可以下载电子证书使用,不再需要补发纸质证书;如果电子证书没有制发,则可以申请纸质证书补办。

2.补办项目

可以申请补办的证书包括以下项目:

1.执业药师;

2.注册测绘师;

3.监理工程师;

4.注册计量师;

5.设备监理师;

6.翻译专业资格;

7.建造师(一级);

8.注册城乡规划师;

9.造价工程师(一级);

10.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11.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

12.注册消防工程师(一级);

13.审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

14.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

15.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初、中、高级);

16.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中级)。

二、申请方式及材料要求

持证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提交补办申请,邮件标题应该是“姓名证件号码后四位补证”,邮箱地址为:ynrsksw2017@163.com。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身份证件照片或扫描件;

2.《职业资格证书补办申请表》照片或扫描件;

3.个人近期白底证件照电子版(以身份证号命名)。

三、领证方式

证书补办完成后,省人事考试院会通过电话通知持证人,并要求持证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申请表中选择的“补办证书领取地点”领取证书。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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