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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4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1月14日起)

2025-01-18 来源:赏学吧

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广西考区合格证书领取指南

随着2024年度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圆满结束,广西考区的合格证书(合格证明)现已正式开始发放。为方便广大考生顺利领取证书,本文将从多个角度详细介绍领取方式、注意事项及相关政策。

一、寄递领取:便捷高效的选择

为了给考生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广西人事考试院推出了线上寄递服务。考生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进行证书申领:

1. 通过“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申请

- 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官网([https://link.233.com/37916/si/#/modules/person/person](https://link.233.com/37916/si/#/modules/person/person)),选择“考试服务”中的“证书邮寄申请”,按照页面提示填写个人邮寄地址等信息,完成证书申领登记。此服务免收邮费。

2. 通过广西人事考试网申请

- 访问广西人事考试网([http://link.233.com/15009](http://link.233.com/15009)),进入“证书领取”板块,点击“证书发放系统入口”,同样登录“数智人社”政务服务大厅并按操作步骤完成证书申领登记。

考生在提交申请后,证书将通过邮政EMS寄递。物流信息可通过EMS短信或快递人员电话查询。领取证书时,考生需出示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二、现场领取:传统可靠的途径

对于更倾向于现场领取的考生,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供了专门的窗口服务。具体事项如下:

- 领取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窗口。

-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

若考生无法亲自前往,可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 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 受委托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3. 委托书(具体格式可参考相关文件)。

三、其他重要事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16号),未按时领取的纸质证书将由自治区人事考试院代为保管,保管期限自考试结束日起5年。超过此期限未领取的证书将按规定销毁。此外,已制发电子证书的纸质证书如遗失或损毁,将不再办理补发,考生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和查询验证电子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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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赏学吧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点击打开优题宝小程序  海量试题随时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