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人社厅发布:这些专业不符合一级建造师报名条件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官方通知发布了一份关于专业报考条件的通知。此通知涉及几个方面:
首先是部分专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医学门类下的所有专业均不属于工程和工程经济类,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不过,理学、管理学门类中部分可授工学学位的专业可以认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其他专业如物业管理、行政管理、物流管理、经济与行政管理、劳动经济管理、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果蔬花卉生产技术、动物科学等则不属于相近专业,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艺术设计专业中,环境艺术、室内设计、装饰装修3个专业属本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要求。其他艺术设计专业需要在报名时上传核查课程设置表并接受核验。
其次,通知中还解释了如何通过信息比对和符合发证资格的理解。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实行考前抽查和考后审查两个环节,报名服务平台将对考生填报的学历、学位、专业信息与数据库进行信息比对,但信息比对通过并不等同于符合发证资格条件。考试成绩公布后,主管部门还将对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后审查,只有考后资格审查通过了,才能符合发证资格。因此,考生需要认真阅读网上报考通知,准确理解报考条件要求,对照自身实际情况,确认符合报考条件后,根据告知承诺制的有关规定,诚信报考。
最后,通知强调了考生对专业的把握应以报考文件所附《专业对照表》为依据,同时,源自对考生咨询集中的问题整理,我们将继续根据考生的咨询,并及时更新本说明,考生应及时关注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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