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指南
退出 登录/注册
首页 > 考试指南 > 一级建造师 > 继续教育

2023年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方式是什么?

2023-04-15 来源:赏学吧

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经过注册登记,方可以建造师名义执业。注册建造师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是申请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增项注册和重新注册的必要条件。注册建造师应在企业注册所在地选择培训单位接受继续教育。在企业注册所在地外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报专业牵头部门备案后可在工程所在地接受继续教育。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以集中面授为主,同时探索网络教育方式。以下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方式的有关内容,一起来了解下吧!

继续教育方式

一、注册建造师应在企业注册所在地选择培训单位接受继续教育。在企业注册所在地外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报专业牵头部门备案后可在工程所在地接受继续教育。个别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可在专业牵头部门的统一安排下,跨地区参加继续教育。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可根据工作需要集中或分年度安排继续教育的学时。

二、注册一个专业的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应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120学时,其中必修课60学时,选修课60学时。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还应参加所增加专业60学时的继续教育,其中必修课30学时,选修课30学时。

三、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一)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二)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三)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四)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

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学时的充抵认定,由各专业牵头部门负责。

四、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以集中面授为主。同时探索网络教育方式,拟采取网络教育的专业牵头部门或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管理办法和工作方案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并对网络教育的培训质量负责。

五、完成规定学时并测试合格后取得的《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是建造师申请注册的重要依据。

继续教育内容

一、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制定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学大纲,并组织必修课教材的编写。

二、各专业牵头部门负责本专业一级建造师选修课教材的编写。

三、必修课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二)注册建造师职业道德和诚信制度。

(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和新工艺。

(四)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案例分析。

选修课内容为:各专业牵头部门认为一级建造师需要补充的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关的知识。

以上就是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方式有关事项,希望对各位报考人员有所帮助!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时间为9月9日、10日。各位考生要抓紧考试前这几个月的时间积极备考,争取顺利拿到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

| THE END |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赏学吧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点击打开优题宝小程序  海量试题随时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