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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继续教育可以抵扣个税吗?

2023-02-19 来源:赏学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所以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是可以抵扣个税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抵扣个税。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个人所得税APP申请抵扣,步骤如下:

2023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若无变动,只需在2022年基础上确认即可

①打开个人所得税APP首页,选择“去确认”和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一键带入”,再选择扣除年度2023;

②依据提示“将带入2022年度信息,请确认是否继续?”确认后点击确定;

③打开可确认状态的专项附加扣除,核对信息:如有修改可以点击修改,信息确认后点击一键确认(注意:如有“已失效”状态的信息或者作废扣除项目,则需先删除后才能点击“一键确认”);

④点击一键确认后,信息提交成功。

用户可以在确认之后在APP中点击首页,选择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3查看已提交的信息,如有变动可以选择作废或修改。

情形二:2023年需要新增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比如2023年新增继续教育扣除,需要申报填写;先按情形一步骤确认之前申报的其它不需要修改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点击APP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选修课的学时除了通过参加相应的课程来获得外,也可以通过从事一些其他的工作来充抵学时,根据《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从事以下工作并取得相应证明的,可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部分学时。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充抵继续教育选修课学时累计不得超过60学时。

(一)参加全国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及命题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二)从事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教材编写工作,每次计20学时。

(三)在公开发行的省部级期刊上发表有关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学术论文的,第一作者每篇计10学时;公开出版5万字以上专著、教材的,第一、二作者每人计20学时。

(四)参加建造师继续教育授课工作的按授课学时计算。

建造师们应当注意,上述的四点只针对继续教育的选修课学时,必修课的60学时还是需要大家根据当地相关部门或单位的安排,按时参加并完成每年的继续教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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