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按计划成本核算。甲材料计划单位成本为每公斤10元,该企业2016年7月份有关资料如下: (1) “原材料”科目月初借方余额为70 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月初贷方余额为2 000元,“材料采购”科目与甲材料相关的月初余额为31 200元(3 000公斤)。 (2) 7月5日,企业上月已付款的甲材料收到,共3 000公斤,已验收入库。 (3) 7月10日,A公司购入甲材料6 000 公斤,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8 800元,注明的增值税税率为17%,款项已支付,材料尚未运达。 (4) 7月18日,采购的甲材料到达,验收入库时发现短缺40公斤,经查明为运输途中合理损耗,按实际数量验收入库,款项已支付。 (5) 7月31日,汇总本月发料凭证,本月共发出甲材料10 000公斤。其中,基本生产车间领用6 000公斤,车间管理部门领用2 000公斤,销售部门领用1 000公斤,行政管理部门领用1 000公斤 根据业务(5)资料,下列有关A公司发出材料和月末
A.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为59 400元
B.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为9 900元
C.计入销售费用的金额为14 965. 5元
D.月末结存甲材料的金额为59 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