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单选题]
原告龙某某位于永川区松溉镇丰田村黄泥坡组的房屋在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永川区人民政府实施征收的征地红线范围内。2018年12月8日,因未能就征收补偿协商一致,原永川区国土局向龙某某作出《责令交出土地告知书》,责令龙某限期交出被征收土地,但龙某在限定期限内未交出被征收的土地。2019年2月10日,第三人甲公司声称,其受国土局委托对案涉房屋实施强制拆除。经查,2019年2月20日,经市政府编制机关批准,原永川区规划局、区国土局的职能划归新成立的重庆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局、区国土局不再保留。案涉房屋被甲公司强制拆除后,龙某不服起诉强制拆除行为。关于本案的行政诉讼被告,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甲公司
B.永川区国土局
C.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D.永川区人民政府
答案
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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