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发价的撤回和撤销的规定。
答案
如果一项发价还没有到达被发价人,发价人为了使该项发价不发生效力,以一种较快的通讯方式先于发价到达被发价人,通知被发价人,取消将要到达的发价,这种行为称为发价的撤回。如果一项发价已经到达被发价人,但被发价人在发价规定的有效期内进行考虑,尚未表示接受,发价人为了使该项发价不发生效力,赶快通知被发价人,宣布取消未被接受的发价,这种行为称为发价的撤销。
(1)《公约》对发价撤回的规定
《公约》在第15条第(2)款中规定: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以撤销的,得予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在发价到达被发价人之前或与发价同时到达被发价人。
(2)《公约》对发价撤销的规定
《公约》第16条规定:①在未订立合同前,发价可以撤销,如果撤销的通知于被发价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价人。②但在下列情况下,发价不得撤销:发价中写明了发价的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明发价是不可撤销的;被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发价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价人已经本着对该发价的信赖行事。
(1)《公约》对发价撤回的规定
《公约》在第15条第(2)款中规定:一项发价,即使是不可以撤销的,得予撤回,只要撤回的通知在发价到达被发价人之前或与发价同时到达被发价人。
(2)《公约》对发价撤销的规定
《公约》第16条规定:①在未订立合同前,发价可以撤销,如果撤销的通知于被发价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送达被发价人。②但在下列情况下,发价不得撤销:发价中写明了发价的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明发价是不可撤销的;被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发价是不可撤销的,而且被发价人已经本着对该发价的信赖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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