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v我方出口苹果酒一批,国外来证货名为“Apple Wine”,于是卖方为了单证一致,所有单据上均采用 “ Apple Wine ”.不料货到目的港后遭海关扣留罚款,因该批酒的内外包装上均写的是“Cider”字样.结果外商要求我方赔偿其罚款损失. v请问:我方对此有无责任?为什么?
答案
对货到目的港后被对方海关扣留罚款我方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不能不予理睬。 商品的名称(品名)代表了商品通常应具有的品质和商品的特点。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通过品名对交易标的物进行描述是构成货物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个基本依据所以在结汇交单的单证中品名必须明确、完全一致不得含糊、笼统不允许有“歧意”。 本案例中的“Cider”一词既有苹果酒的意思也有苹果汁的意思因此货到目的港后海关完全可以以货物与品名不符对该批货物扣留罚款甚至于不准通关。我方跟单员在跟单备货时没有按照(P197/1小标题)采购订单必须对所购商品的品名、商品包装描述正确、清楚;没有按照国际惯例的合同条款规定审查采购单才会出现内外包装上的品名与信用证上规定的品名不一致的失误。 对货到目的港后被对方海关扣留罚款,我方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所以不能不予理睬。 商品的名称(品名)代表了商品通常应具有的品质和商品的特点。在国际货物买卖中,通过品名对交易标的物进行描述是构成货物说明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买卖双方交接货物的一个基本依据,所以在结汇交单的单证中,品名必须明确、完全一致,不得含糊、笼统,不允许有“歧意”。 本案例中的“Cider”一词,既有苹果酒的意思,也有苹果汁的意思,因此,货到目的港后海关完全可以以货物与品名不符,对该批货物扣留罚款,甚至于不准通关。我方跟单员在跟单备货时没有按照(P197/1小标题)采购订单必须对所购商品的品名、商品包装描述正确、清楚;没有按照国际惯例的合同条款规定审查采购单,才会出现内外包装上的品名与信用证上规定的品名不一致的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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