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2008年3月,甲、乙、丙、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共同投资设立以从事商品流通的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约定了以下事项: 1)甲以现金5万元出资,乙以房屋作价8万元出资,丙以劳务作价4万元出资,另外以商标权作价5万元出资,丁以现金10万元出资; 2)丁为普通合伙人,甲、乙、丙均为有限合伙人; 3)盈利和亏损均按相同比例分配或承担; 4)合伙企业的事务由丙和丁执行,甲和乙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不对外代表合伙企业; 5)合伙企业名称为“稳信物流合伙企业”。 思考各事项并回答问题: 1.有关出资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何? 2.合伙人对于盈利和亏损的安排合法吗?为何? 3.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方式是否符合规定?为何? 4.企业名称如何?
答案
《关于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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