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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题
消费品的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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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的增值税纳税人计算增值税税是采用组成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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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的增值税纳税人计算增值税税是采用组成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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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的增值税纳税人计算增值税税是采用组成计税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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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应税消费品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计税价格。下列应税消费品应由国家税务总局核定计税价格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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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题
33、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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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题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协商确定其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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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题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协商确定其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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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题
纳税人有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直接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销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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