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1、 假设某国某年发生了以下活动:(a)一玉石开采公司支付7.5万人民币开采了5公斤玉石原矿卖给了一玉石制造商,售价10万人民币;(b)玉石制造商支付5万人民币给工人加工一批项链卖给消费者,售价40万人民币。 (1) 用最终产品生产法计算GDP。 (2) 每个生产阶段生产了多少的价值?用增值法计算GDP (3) 在生产活动中赚得的工资和利润各共为多少?用收入法计算GDP
答案
(1) 项链为最终产品, 其售价 40 万美元即为与此两项生产活动有关的 GDP。(2) 开矿阶段创造的增加值为 10 万美元, 项链制造阶段创造价值为 40-10 = 30 (万美元), 合计总增加值, 有 GDP= 10+30 = 40 (万美元)(3) 在开矿阶段, 工资 7.5 万美元, 利润为 10-7.5 = 2. 5 (万美元); 在项链制造阶段, 工资为 5万美元, 利润为 40-10-5 = 25 (万美元)。 在生产活动中, 所获工资共计: 7. 5+5 = 12.5 (万美元),在生产活动中, 所获利润共计: 2. 5+25 = 27.5 (万美元)。 两项工资和两项利润合计共 40 万美元。 此即用收入法计算的 GD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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