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资料题】甲是某省A大学的老师,在承担学校交付的科研项目中完成水坝节能技术T1。在甲辞职一年后, B公司与甲订立了一份技术委托开发协议,委托甲为B公司开发完成一项电灯的节能技术T2,并向甲支付相应的报酬,但未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甲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合同约定的任务。随后,甲与B公司再次就一项技术T3签订了合作研发合同,同样未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上述合同完成后,甲以自己的名义就T1、T2与3技术申请了专利。A大学与B公司知晓此事后,认为甲侵犯了其专利申请权,遂将甲诉至法院。请根据专利法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T1、T2、T3的专利申请权分别属于谁? (2)T1、T2、T3的专利权人对该专利享有哪些权利?
答案
ABCD 解析:《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本题中甲拒不履行赔礼道歉的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甲支付迟延履行金。选项A的说法正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可以替代履行的行为,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他人完成,因完成上述行为发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十一条规定,侵权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不为对方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的主要内容及有关情况公布于众,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并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第六项的规定处理。本题中甲的行为属于是侵犯乙的名誉权,那么对人民法院的赔礼道歉的判决拒不执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民法院可以采取公告、登报等方式,将判决69主要内容公布于众,费用由甲负担。选项D的说法正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六)的规定,诉讼参与人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题中如果甲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人民法院就可以对甲作出罚款、拘留的决定。因此选项C、D的说法也是正确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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