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甲乙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甲为借款人,乙为出借人,借款数额为5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 丙为该借款合同进行保证担保,担保条款约定,“如甲到期不还款,丙承担保证责任”。丁对甲乙的借款合同进行了抵押担保,担保物为一台机床(价值300万元),未去办理登记。请回答下列问题: 1 、依据担保条款的约定,丙是什么方式的保证?为什么? 2、 设甲、乙均为生产性企业,那么借款合同属于违法拆借资金应无效。那么甲到期无力还款,丙对乙的损失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3、设甲、乙之间的合同有效,甲与乙决定推迟还款期限1年,并将推迟还款协议内容通知了丙、丁。丙、丁是否还承担担保责任?为什么? 4、本案机床没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有效吗?为什么? 5、假设抵押合同有效,甲到期没还款。丙认为乙应当先对丁的机床进行处分清偿 债务,不足的部分再由自己清偿。丙的说法合法吗?为什么?
答案
D 本题考核保证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如果保证与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并存,则债权人先就债务人的物的担保求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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