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原告诉称:2016年11月2日,原告在被告运营的“拼多多”网站实名注册名称为“易淘数码”的网上店铺,销售苹果耳机和充电器等。原告注册店铺后,合法经营。2017年1月,被告对原告店铺内54,642.35元的资金采取限制措施,理由是原告售假。但涉案商品系自香港代购,从苹果经营商内部人员处购得,并非假货。且被告的抽样调查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其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原告售假。原告多次要求被告解冻货款,但被告坚称原告售假并拟对原告按照历史销售总额的十倍进行处罚,原告认为该约定系格式条款,加重了原告的义务,应为无效。双方多次沟通未果,故原告诉至法院。 被告(“拼多多”网站运营方)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扣款的原因为原告店铺内销售的“【假一罚十】原装正品苹果6耳机线iphone4/5/6/7plus及ipad系列苹果可用国行、港行高品质入耳式耳线”(以下简称“苹果耳机线”)及【假一赔十】原装正品苹果6充电器iphone5/6/7代plus及ipad适用数据线+充电头支持任何ios系统”(以下简
答案
刘某向看守所提出会见赵某的要求时,看守所无须查验侦查机关许可会见的决定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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