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内容
(请给出正确答案)
[主观题]
一个住所在法国的法籍男子在19岁时与一个住所在英国年满25岁的英国籍女子结婚。他们在英国按英国的方式举行了结婚仪式。但是,该婚姻随后在一件由该男子提起诉讼中被法国法院宣告无效。按照《法国民法典》第148条规定,年龄在21岁以下的人结婚,须得父母同意。而且,法国法视父母同意为未成年人结婚的必要条件,应依当事人各自的属人法。然而,英国法把父母对未成年人婚姻的同意作为婚姻形式问题,受婚姻举行地法调整。1908年,此案在英国法院起诉。 (一)问题 1.此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哪一制度,依哪国法进行? 2.本案如何判决
答案
【解题思路】 由于各国的法律存在差异,同一事实在各国法律上的定性不同,这就要求法官在审理涉外案件时对有关的人、物、行为进行识别。比如,是合同问题还是侵权问题,是实体法问题还是程序法问题,是结婚能力问题还是婚姻形式问题。只有先明确这一点,才能恰当地援引冲突规范去选择准据法。 本案中英国法院把父母对未成年人婚姻的同意识别为婚姻形式问题。这是援引有关婚姻形式冲突规范的前提。关于这个问题的做法有三种:婚姻举行地法、当事人本国法和当事人住所地法。本案中英国法院采用了婚姻举行地法(英国法)来决定婚姻形式,确认了当事人之间的婚姻。 【参考答案】 1.此案涉及国际私法上的识别问题,应依法院地法即英国法进行识别。 2.依英国法识别,父母对未成年人婚姻的同意为婚姻形式问题,依“场所支配行为”这一规则,应由婚姻举行地法调整即由英国法调整。依英国法该婚姻是合法成立的,故判决确认诉讼当事人之间的婚姻。 1.甲、乙、丙均为经营长途客运业的专业户,三人商定合伙经营跑运输,每人出资20万元入伙,同时甲提出其业务经理丁善于管理,可以由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不须缴纳出资,乙、丙表示同意。四人一致同意由丁作为日常业务负责人。后甲因其他事项提出退伙,并放弃在合伙中的份额,乙、丙、丁表示同意。3天后,丁在运输中撞伤他人,须支付赔偿费60万元,为此引起纠纷。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丁以其管理才能入伙是否有效? (2)赔偿费60万元应该如何承担? (1)有效。依照《民法通则》和《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普通合伙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 (2)由乙、丙、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退伙人只对合伙期间的债务负担连带责任,因为本案中甲已经退伙,对退伙后产生的债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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